時間:2026-02-03 19:45:30編輯:梓嵐

走婚這種充滿了某種艱辛,但又融注著浪漫氣質的婚姻形式,并非無根之木,它有自己獨特的文化背景。在滬沽湖畔的摩梭人中,歷來實行著母系大家庭的家庭模式,血緣以母系計,財產(chǎn)由母系血統(tǒng)的親人,而沒有父系血統(tǒng)的人,只有母親的母親及舅舅之類,還有母親的兄弟姐妹和女性成員的孩子們,而沒有叔伯、姑嫂、翁媳之類的成員。這樣的格局必須靠著走婚制度來維系。家中的男子每到夜間就到情人家過夜,第二天黎明時分又回到自己的母親家,實行著暮合晨離的走婚,所生育的孩子歸女方家撫養(yǎng),他們只承擔自己姐妹的孩子。
所以,在家庭中,他們(即舅舅們)的地位僅次于母親,在這樣的家庭中實行“舅掌禮儀母掌財”,男女情侶之間,沒有太多的經(jīng)濟聯(lián)系,除了互相贈送的一些定情物,并沒有共同的財產(chǎn),因為他們并不成立自己的小家庭,他們之間只有情感的聯(lián)系,一旦雙方感情破裂,男的不再上門夜訪,或女子不再開門接待,這段情緣就算了結。雙方也沒有怨言和仇視,因為他們不必為經(jīng)濟發(fā)生糾紛,也不必為孩子的撫養(yǎng)起糾葛,孩子歷來由女方家庭承擔撫養(yǎng)教育義務,從不靠父親一方。分開后的男女仍可以尋訪自己最中意的情侶。
在男女青年戀愛時,先是秘密的,隨著感情的加深,才公開來往,一旦公開來往,就不必再像前面提到的那樣守夜,在黃昏時就可以進入女方家,共進晚餐,還可與她們家人一起勞動。無論男女雙方是什么地位,有什么樣的名聲或來自何家族,長輩從不干涉。因為有錢有權也罷,家庭顯赫也罷,也不過是走婚,他們走婚后,財產(chǎn)和名聲仍屬于兩個各自的家庭與他們當事人沒有太多關系。所以,他們只注重雙方的感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