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:2026-02-03 04:43:18編輯:文二
中國古代歷來認為人生有四件大事:久旱逢甘霖,他鄉(xiāng)遇故知,洞房花燭夜,金榜題名時。
而在這四件事中“洞房花燭”又是排在第一位的。所謂“洞房花燭”,就是新郎、新娘拜堂完畢后在眾人簇擁下進入洞房,進行一系列的洞房儀禮之后,完成真正的夫妻之實。

一、洞房的由來
為什么結婚那天晚上稱為洞房花燭夜呢?
史書無具體的記載,只留下了一個美麗的傳說:帝堯到姑射山仙洞溝牧馬坡與牧民談論如何馴服牲畜,巧遇鹿仙女,兩人一見鐘情,遂以山洞為房。
成婚當晚仙洞對面兩座山峰就像紅燭一樣高照。所以,后世將帝堯與鹿仙女成親的洞稱做洞房,兩座山峰稱做蠟燭峰,于是在中華民族的歷史上就有了“洞房花燭夜”之說。
時至今日,新人的新房已經從山洞到平房再到樓房,但人們還是習慣稱呼其為洞房。
二、花燭

結婚當晚要點燃成對的大紅蠟燭于廳堂和洞房之內。因為蠟燭上有金銀彩飾,所以稱其為花燭。
六朝時就已經有花燭了,到唐以后結婚用花燭就形成為風俗。
點花燭的風俗淵于古代的搶婚,《禮記·曾子問》記載了周代嫁娶時三日不熄燭的現(xiàn)象:“嫁女之家三日不熄燭,思相離也;娶婦之家三日不舉樂,思嗣親也?!?/p>
女家思念被搶走的女兒,故三日不熄燭;男家擔心女方來搶人,所以不敢熄燭,以至于逐漸形成了風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