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:2026-02-03 16:58:06編輯:文二
1911年的今天,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政府,結(jié)束了長達2000余年的封建時代,同時還結(jié)束了一系列落后的社會風俗,也是一場民俗界的大革命,具體有哪些社會風俗變化呢?
1.剪掉辮子:男人從此改頭換面
1912年3月5日,大總統(tǒng)孫中山令內(nèi)務部曉示人民一律剪辮。當時,革命黨人視蓄辮為清王朝的惡政,是滿洲貴族奴役漢人的象征。

"剪辮文"規(guī)定:"凡未去辮者,于令到之日,限20日一律剪除凈盡。有不遵者違法論。"那時候,各地都掀起剪辮風潮。有詩說:"城市少年好事徒,手持快剪伺于途;瞥見豚尾及鋒試,道旁觀者拍手呼。"
失去辮子,人們一時難以適應這種變化,于是,時興起戴帽子。名揚四海的盛錫福帽店就創(chuàng)建于1912年。據(jù)說,當時盛錫福日夜趕制帽子,仍然供不應求。
2.不再纏足:女人終于可以大步走路
1912年3月13日,大總統(tǒng)孫中山令內(nèi)務部通飭全國各省勸禁女子纏足,"勸禁纏足文"指出:"當此除舊布新之際,此等惡俗,尤宜先事革除,以培國本。"從此,女子纏足惡俗逐漸廢絕。
纏足,在中國古代文獻中便有記載,不過那時只存在于個別"舞人"中。自五代南唐后主令宮人以帛纏足,舞蓮花中,由是人皆效之。而自宋以后,隨著綱常禮教束縛的加強,纏足便成為婦女應該普遍遵守的規(guī)矩。
因此,放足也就成為婦女從封建桎桔下解放出來的重要標志之一。在此以前,雖有個別的志士仁人提倡天足,維新派也曾在許多地方設立禁纏足會,但象臨時政府這樣,自上而下大規(guī)模地禁止纏足,卻是歷史上沒有過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