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:2026-02-03 16:54:10編輯:浮泊涼
在“華東照相館”里,年方15歲的學徒工羅瑾在為一個日軍少尉軍官沖洗兩卷120“櫻花牌”膠卷時,發(fā)現(xiàn)其中有多張是日軍砍殺中國軍民與奸污中國婦女的照片。他激憤難耐,就偷偷多加印了幾張,作為日軍屠城的罪證保存起來。后來,他將這種記錄日軍屠城血證的照片積累到30多張。
戰(zhàn)爭已經(jīng)結(jié)束,對于戰(zhàn)爭罪犯,對于他們犯下的包括屠殺、虐待俘虜在內(nèi)的種種罪行,到了用“法律之裁判”的時候了。1945年11月6日,國民政府在重慶成立了處理日本戰(zhàn)犯的最高機構(gòu)——戰(zhàn)爭罪犯處理委員會,由此拉開了審判日本戰(zhàn)犯的序幕。從12月16日起,北平、沈陽、南京、廣州、濟南、漢口、太原、上海、徐州、臺北等10個城市,先后都設(shè)立了專門審判戰(zhàn)犯的軍事法庭。
1946年2月15日,在南京成立的“中國陸軍總司令部審判戰(zhàn)犯軍事法庭”,任命有“福建才子”美譽的石美瑜(1992年在美國去世,享年84歲)為庭長,王家楣為主任檢察官,李波、徐乃堃、高碩仁、施泳等為檢察官,陸起、李元慶、林建鵬、葉在增、李建中、龍鐘煌、張體坤等人為法官,審判由中國駐日代表團引渡和從全國各地法庭移交的日本戰(zhàn)犯。
4個月后,法庭改稱“國防部審判戰(zhàn)犯軍事法庭”,石美瑜被蔣介石正式任命為少將庭長。10月3日晚上,一輛黑色的囚車尖叫著駛?cè)胱辖鹕较碌摹皣啦繎?zhàn)犯拘留所”,從上海被押解到此的,是南京大屠殺的主犯、前日軍第六師團長谷壽夫。神情沮喪、滿面愁容的谷壽夫在走進拘留所的時候,居然向時任所長的文瑞華露出諂媚的笑容。這一瞬間的丑態(tài),反映出這個曾經(jīng)驕橫跋扈、不可一世的屠夫?qū)τ谥袊嗣竦膶徟?,其實是充滿恐懼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