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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雙十協定的簽訂過程

雙十協定時間是在1945年的10月10日,這也是它會被稱之為雙十協定原因,其內容實際上是對國共兩黨在重慶談判主要內容的一個概要。
在抗日戰(zhàn)爭勝利之后,就新中國的建立問題中國共產黨率先發(fā)表聲明,表明要和平建國,同時建立起一個獨立自主的新中國。隨后國民黨方面順應民意,向中國共產黨發(fā)出和談邀請,希望毛澤東能夠親自前往重慶商議建國大事。
因為重慶是當時的國民黨根據地,同時國民黨并不是真誠的發(fā)出要請,所以共產黨方面就是否前往和談召開會議,原因如下:如果共產黨方面不愿前往和談,那么必將失去民心;另外在國民黨發(fā)出邀請之前,共產黨曾發(fā)表宣言,提倡和平建國,若拒絕和談,這是在打臉。所以即使知道進入國民黨的大本營重慶后,自身安全等于交付出去,共產黨方面還是毅然前往重慶,就建國大事與國民黨進行和談。但是當共產黨到達重慶后,才發(fā)現國民黨方面并沒有關于協議的任何擬定,這就加重了重慶和談的難度。
此次和談一共進行了四十三天,在這段期間內,國共兩黨共同確定的雙十協定的各項內容,然后成功的在重慶進行了簽署。之所以能夠在重慶簽訂雙十協定,共產黨可謂是費盡了心血,他們不但要保證自身的人身安全,同時還要避免掉進國民黨方面的陷阱中,從而失去執(zhí)政的權利以及實現新中國的和平建立。
三、雙十協定的內容
首先,國共雙方以和平建國作為基本方針,并且用雙方對話的方式解決其即將面臨的一切爭端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