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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1年,帝國大廈控股股東約翰·雅各布·拉斯科布(John Jakob Raskob)于1950年去世,羅杰·L·史蒂文(Roger I.Stevens)和亨利·J·克朗上校(Col.Henry J.Crown)領導的財團以3400萬美元(約2.09億RMB)購得拉斯科布遺產(chǎn)基金會所持的大廈股份。財團以1700萬美元(約1.04億RMB)將大廈的地皮賣給了保德信保險公司(PrudentialInsurance Company)。1954年,亨利·J·克朗上校買下了其他合伙人的全部股份,一舉成為這座大廈唯一的主人。
1961年8月23日,哈里·赫爾姆斯利(Harry B.Helmsley)、勞倫斯·A·維恩(Lawrence A.Wien)和他的女婿彼得·麥爾金(Peter Malkin)以6500萬美元(約3.99億RMB)買下大廈的控股權。這個價格,不包括土地,是當時價格最高的一個單一建筑。
勞倫斯·A·維恩從超過3000位中小投資人那里募得了3300萬美元(約2.02億RMB)。這些投資人每人只需支付1萬美元(約61361元RMB),即可獲得一份帝國大廈聯(lián)合公司(EmpireStateBuilding Associates)的股份;而后者又將整棟大樓轉租給了由哈里·赫爾姆斯利和勞倫斯·A·維恩控股的另一家公司。與此同時,集團又以2900萬美元(約1.78億RMB)將大廈所有權再次賣給了保德信保險公司。
1991年,保德信保險公司將大廈的所有權以4200萬美元(約2.58億RMB)賣給了小奧利弗·格蕾絲(Oliver Grace Jr.),而他實際是秘密代表日本巨富橫井英樹出面完成的這樁交易。當時,這位酒店業(yè)的大亨正因其擁有的一家酒店的致命失火事件而在獄中服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