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:2026-02-03 18:28:30編輯:浮泊涼
雖然羅馬人同古希臘人一樣,都屬于印歐語系部落,但他們并沒有效仿希臘人的管理模式。早期的羅馬史和雅典及其他希臘城市的歷史非常相像,但羅馬人輕而易舉地擺脫了他們的國王——那些古代部落首領的后裔??梢坏躜屩鸪龀?,羅馬人就不得不嚴控貴族的權力。他們花了幾個世紀的時間才建立起一個制度,即凡是羅馬的自由民都有機會參與他所在城市的事務管理。
從那以后,羅馬人就比希臘人更勝一籌。他們不愿靠長篇大論的說辭來治理國家,也不像希臘人那樣有豐富的想象力。他們寧愿采取一項實際行動,也不愿在那里廢話連篇。在他們看來,平民集會(“plebs”,也就是自由民的集會)只是浪費寶貴時間的空談。因此他們把管理城市的實際工作交給兩名執(zhí)政官,并讓一群長者輔助他們,這群長者被稱為“元老院”(因為“senex”的意思是老人)。出于對習俗和實際情況的考慮,這些元老都選自貴族,但他們的權利會受到嚴格限制。
為了解決貧富差距問題,雅典制定了德拉古法典和梭倫法典。公元前5世紀,羅馬也出現(xiàn)了類似的貧富糾紛。最終,自由民為自己爭取到一部法律的保護,并設立一名“保民官”來保護他們不受貴族法官的迫害。保民官是由自由民選出的地方長官,他們有權阻止那些自認為不公正的政府官員的非法行為。執(zhí)政官有權判處一個人死罪,但如果證據(jù)不夠充分,保民官就可以介入案件,保住這個可憐人的性命。
但當我在用“羅馬”這個詞的時候,好像指的是那個擁有幾千百姓的小城。但羅馬的真正力量隱藏在城墻以外的廣大鄉(xiāng)村地區(qū)。正是在對這些外省的管理上,早期的羅馬帝國彰顯出其作為殖民帝國的強大實力。
很久以前,羅馬是意大利中部唯一有著良好防御的城市,但對于其他遭受襲擊的拉丁部落,它總是熱情地為他們提供避難所。這些拉丁鄰居也意識到,與這么強大的朋友結成盟友,對他們是百利而無一害的。他們希望能在某一基礎之上,和羅馬結成一種攻守同盟的關系。其他國家,如埃及、巴比倫、腓尼基甚至希臘,都堅持要這些“野蠻人”簽訂歸順條約,羅馬人卻根本不吃這一套。他們給了這些“外來人”一些機會,讓他們可以成為“共和國”或“共同體”的一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