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:2026-02-03 04:16:27編輯:歷史狂流
電視劇《男人幫》的熱播,把大眾的目光再一次引到了都市單身男女的生活里,讓我們來看看古代人是怎么解決婚配問題的。
強制女子出嫁。如在晉代,女子到了一定年齡必須嫁人,否則官府要強行給她找對象。《晉書·武帝紀》(卷三)記載,司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,“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,使長吏配之。”意思是,女孩子到17歲了,如果父母不將閨女嫁出去,地方領(lǐng)導(dǎo)就要給她找老公,逼其強行嫁人。

到了南北朝時,如果女孩適齡不出嫁,還犯法,家里人都要跟著坐牢,這就是《宋書·周朗傳》說的——“女子十五不嫁,家人坐之。”
官媒指定婚配。官媒,就是官府負責(zé)解決光棍男人婚姻配偶的專職人員,與今天發(fā)結(jié)婚證書的公務(wù)員在職能上有相同的地方,但權(quán)力更大,官媒通過強制手段給光棍找老婆,指定某女嫁給某男,純是“拉女配”。
在清代就設(shè)置過官媒,因為男多女少,官媒油水很足,光棍們爭著送“聘金”呢,沒有送的就伸手向光棍索紅包。有意思的是,為了防止男女繞過官媒私下來往,玩私奔,官媒常在晚上“查墻子”。所謂的“墻子”就是小巷子、旮旯處等男女方便私會之所。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崔鶯鶯和張生那樣翻墻私會現(xiàn)象,光棍男子往往會被官媒趕走。
支持寡婦再嫁。過去有“嫁雞隨雞,嫁狗隨狗,嫁個扁擔(dān)抱著走”的說法,且“好女不嫁二夫”,講究從一而終。所以,古代讓寡婦再嫁還是有難度的,為了使適婚男女比例平衡,在男多女少的地方,不論民間還是官府,對寡婦再嫁都持積極的支持態(tài)度,而不是強調(diào)三綱五常,從一而終。